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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做广告要想不触“雷”,这些规范需注意

来源:制药网
2019/12/28 16:14:1135903
  【制药网 行业动态】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相关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广告中应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此外,还要求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在视频广告中持续显示。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药品市场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使得药品各种花式广告不断涌现。但同时,也导致了药企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被罚款的消息时有传出。
 
  例如此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一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广告违法行为就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处罚。
 
  还有前不久,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重庆一医药公司在《吐槽大会》植入“999皮炎平”广告,因广告中未标明禁忌、不良反应,也未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字样,被处罚款90万元。
 
  另外,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2019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的一些药品,因涉事企业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也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
 
  而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严格药品广告审查程序和标准,从严审批广告。今年以来,国家和多地已经开始进一步加大开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广告发布媒体落实审查责任。严把广告审查关口,加大广告发布源头治理力度,确保广告发布内容规范合法。
 
  如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互联网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2月11日,共办理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74件,较上年同期增长118%,曝光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13件,较上年同期增长86%,辽宁省自行监测互联网广告142215条次,发现问题广告549条次,开展行政约谈142次,开展整治工作宣传418次。
 
  还有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来也一直在持续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加大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并把关系市民健康安全的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分类别、分阶段进行治理。在今年的1-10月,共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9起,罚没款144.56万元。
 
  总的来说,药食安全关乎民生,作为宣传手段之一的广告,不管任何时候都将会被严格监管。而未来,各省局也必定会继续积极完成打击违法虚假广告的工作,加大惩处力度。希望各医药企业、机构不要为了利益以身试“雷”,请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谨慎使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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