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有不少不医药行业息息相关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制止医药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还强调要推进医药领域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重点查处违法为各级医疗机构定医疗器械、耗材配送企业的行为。纠正在医药采购中实施地方保护、排斥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市场竞争、阻碍药品自由流通等行为。
相关工作将分3个阶段进行排查。线索摸排阶段:由各单位通过举报、信访、新闻媒体报道、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并认真梳理违法行为线索,相关线索于9月27日前报市局反垄断办。
调查处理阶段:根据《市局反垄断执法工作规则》的规定,将线索分派至市局执法总队开展调查,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各区市场监管局可申请并根据市局委托开展相关案件的办理。
总结提升阶段:由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于2020年1月31前报市场监管总局。
从《方案》的具体要求来看,其中对于医药领域的垄断行为是非常严厉的,尤其是在药品配送和使用方面。而且鼓励通过举报、信访等方式提供线索。此前,就有业内人士表示2019年,医疗行业将迎来异常严格的排查整治,用以限制医药行业的不正当操作,现在证明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除了上海,近日内蒙也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其中指出,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规范奖励资金发放行为。奖励状况与案件的轻重有直接关系,重者奖励可高达50万。
从年初到现在,严查医药违规现象在各地不断上演。4月,黑龙江省公布了《2019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储运条件的稳定性,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流通秩序,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之后,河北省也在全省开展了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厉查处保健市场、医药购销、医疗服务等领域的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底。
前段时间,《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正式印发。其中提到将要严厉打击垄断
原料药行为和药品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把救急救命的好药纳入医保。
近年来,国家与地方正不断加大对医疗违法行为的严查与治理,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对于医药产业的检查的力度还将持续加强,违法经营行为将被更严厉的打击,而且针对医药行业在整治中暴露出的风险和隐患,国家将会构建有效并且长期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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