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11月1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低在线交易价格填报和联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投标人在12月3日之前完成在线交易产品全国低在线交易价格填报、联动工作。
根据《通知》,本次价格联动的范围为:浙江省在线交易的产品(含备案采购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其中属于批集中采购低价药产品、普通大输液、罕见病特殊药品、国家谈判药品、供应紧张管理药品、原廉价药品、大病医保产品、定点生产产品等暂不联动。2018年浙江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涉及产品按专项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和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从《通知》附件中涉及的投标企业名单来看,共有1814家企业,其中包括正大天晴、阿斯利康、宜昌人福等企业。
《通知》显示,本次全国低在线交易价格是指2018年10月31日(含)前以省为单位(范围为中国境内省份,可不包含广东、福建、重庆和军区)集中采购且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为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外省的挂网采购价和中标价的低价。
这也意味着,此次涉及的1814家投标企业,在线交易的产品都需要进行价格联动,且将投标填报企业的低价格作为浙江省新的集中采购价格。
根据填报要求,填报产品的全国低在线交易价格时,按小制剂单价计算。以小制剂单价的全国低价,乘以该产品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相应转换比进行换算。
涉及多个不同转换比产品,以浙江省的小制剂单价中低价和其他省(市)的小制剂单价中低价进行比较。
逾期未填报的将默认以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为全国低价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规则》还列出了几条需要投标企业需要了解的内容。
例如,因低价来源省中标状态已发生改变(已撤废)、低价格已调整或拟调整(已公示)的产品,重新取投标人确认的全国次低价格。
因全国低价来源省份报价错误、政策性原因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外省无实际销售记录,且投标人承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以该价格供过货的产品,重新取投标人确认的全国次低价格。
不同意以全国低价进行联动的产品,若该全国低价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实际销售记录的,则企业必须以该全国低价进行填报并联动;若该全国低价为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则必须以该价格作为浙江省 2018 年联动价格。
其余申诉情况不作为梳理依据,涉及产品按联动要求进行联动。
另外,如果不如实填报被投诉,经过核查、公示等程序,将会暂停相关产品的在线交易资格。
业内表示,实际上今年以来,国内已有多省要求耗材采取全国低价。其中,陕西较为严苛,取各省中标(挂网)的低价和省内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的低价的两者相较的低者,为新限价。
比较来看,浙江省将全国低价认定为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挂网价)还不算暴风雨。但不管怎么说,对于这1814家企业而言,接下来也是一场新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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