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政策法规】近日,江西省食药监局透露,省食药监局、省工信委、省卫计委、省科技厅四部门联合发文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开辟绿色通道,以促进江西省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整体水平。
此外,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技术改造和药品生产投入,省食药监局等四部门决定整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对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家药品生产企业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和补助,并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该资金支持与江西省去年的支持额度一样。
实际上,在资金支持这一方面,我国已有不少省市明确出台奖补政策,高奖励300万。
淄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018年4月13日,《淄博市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专项政策》出台,对于企业进入同品种药品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生产企业前3家的品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政策自5月12日起施行。
浙江: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2018年3月,浙江省出台仿制药一次性评价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在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按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并就奖补资金拨付程序、奖补资金使用、奖补资金的监管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甘肃:每个品种获300万元补助
2018年1月,甘肃省印发《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通过国家评价的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的补助,对于进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可先按照补助资金总额的20%给予支持。
安徽: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2017年10月,安徽省印发《关于推进和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高的可达300万元。
四川:的品种奖励150万元-200万元
2017年5月,四川省食药监管理局印发《2017年省级补助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能力项目专项资金奖励方案》的通知,按照全国1~3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奖励金额原则上每品种150万元-200万元。按照全省1~10位获批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奖励金额原则上每品种100万元-150万元。
海口:高的可获奖励300万元
2017年4月,海口市人民政府印发《海口市鼓励医药企业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对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单个药品补贴50万元,若通过国家验收,高可获奖励300万元。
除了以上的公告以外,宁夏自治区、福建、北京等地早已走在前列,也有其他省份积极响应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发布有关一致性评价的文件中均涉及现金补助以及奖扶办法。
可见,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持续推进,在多项政策的支持下,仿制药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市场规模或将呈现爆发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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