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5月5日,国家卫计委公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药价定价市场化改革满月 市民称价格变化不明显
对此,医院、医药企业、市民等利益相关方都表现出极大关切。医药界人士认为,短期内药价应该是平稳的,长远来看还有下降的可能。同时,放开价格,也并不意味着放弃对药品的监管,而是要采取“放管结合”的方式,政府的职能重心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如今,《通知》施行也已满月,中新网健康频道近日走访北京多家药店获悉,药价总体趋于稳定,未有大的调整。金象大药房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并未接到有关药品调价的通知。
80多岁的北京市民郭大爷患有高血压,需长期服用络活喜、氯沙坦钾片、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等降压药,他向中新网健康频道表示,“6•1新政”实施以来自己并未感到药价的明显变化。”每次取药的花费经医保报销后都还是90多元。”
继药价定价市场化改革之后,针对药价虚高、医院药品招标与采购脱节、“低价药”越来越难买等具体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6月19日发布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全面构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药品采购将分招标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五类进行,并在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专家认为,《通知》分类招标有利于确保药价回归合理区间,既减轻患者的负担,也将促进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的改革。
不过,也有业内表示,影响患者看病就医感受的不只是药品价格,更重要的还是看病就医费用,如果费用很高,即使药价再低老百姓也不会满意。北京大学医药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对媒体表示,集中采购甚至药价改革都不能成为政策孤岛,必须真正实现三医联动,注重医疗行为的监管,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规范用药;同时,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支付与药品采购的政策配合。还要同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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