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出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取消统一定价还只是开始
“近几年一直在探索的药价改革中,国家政策调整可谓一波接着一波,但效果平平。这新一轮药价改革能否让居高不下的药价借着市场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在各种政策围攻下,医药企业又面临着哪些新的变化与挑战?他们曾经作为高利润行业的享有者,在药价改革中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终能不能成为市场中的自由主体?”一位多年致力于医改研究的专家告诉《法人》记者,《通知》虽然取消了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让成千上万的药企似乎离市场更近了一步,但由于缺少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医药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面临的问题可能更加复杂。
“如果医药行业都不挣钱了,那么还有什么行业挣钱?”一位不愿具名的医疗业人士向《法人》记者感慨,不管药价怎么改,医药行业都必须要生存,要盈利。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的行业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收入24553.16亿元,行业利润率约为10%,增加值同比增长12.5%,增速较上年下降0.2%,但仍高于工业整体增速4.2%,在各大工业大类中位居前列,医药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仍在提升。
但剥去这些光环,从去年各季度的累积增速来看,下半年的增速已出现下降趋势。2015年季度,这一数据仍在继续下降,而其中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成为增速的主要力量,这也就意味着药品市场的增速下滑更加明显,曾经辉煌的药品市场正在经历着一场渐行渐近的风暴。
“医药行业向来是高盈利行业,然而近两年的一系列医药改革政策正使得医药企业面临的利润压缩。”一家小型药企的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医药企业来说,“撑得过今天,也不一定撑得过明天。”
药品统一定价政策,是2000年开始实施的,即由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特殊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高零售限价)管理。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化竞争越来越充分,政府定价的弊端也逐渐显现,不仅不能及时反映和引导市场供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也存在功能上的重叠,此外,对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的拉低作用越来越弱。
据介绍,早在2014年,卫计委、发改委等部门就制定实施了低价药政策,放开了一批低价药品高零售限价,这显然有利于企业根据市场调节价格。随着大病医保用药谈判机制扩大实施,一些新药通过谈判纳入了地方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为今年的全面放开统一定价做好了铺垫。
“事实上大部分医药企业并不是很在乎取消统一定价,这一举措的真正意义在于为药品的市场化改革开了个头。”北京鼎臣咨询机构史立臣告诉《法人》记者,“由于统一定价是高零售限价,即药价的天花板,但是在实际的药品市场中,药价都远低于这个价格。即使这一限价放开了,药价也基本不会突破这一限定。关键在于由于历史因素,一直没有人敢动这个天花板,现在取消了国家对于药品价格的管制,市场化的趋势就显现出来了。”
“统一定价的取消对大部分医药企业不会产生
明显的效果,省级政府统一招标以及医保两道门槛,使得他们的价格远没有触碰到天花板,他们更加关注的是后续的改革。”北京时代方略医药行业研究员黄屹向《法人》记者表示。
根据《通知》中的定价方式分类,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暂由政府管理,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生产药品建立谈判机制,医保目录外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等进行招标采购或谈判。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制定。
对于政策的具体落实,某药品销售企业经理吴江告诉《法人》记者:“由于国家政策和措施还存在很多不明确的方面,比如分类定价之后由哪个部门来核准价格等,所以放开统一定价的定价水平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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