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极限词失效协议1.本网站支持关于《新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用语“违禁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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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极限词失效协议
1.本网站支持关于《新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用语“违禁词”的规定,即日起凡是本网站产品详情页面以及公司介绍等含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说明一律立即失效,不作为商品介绍描述的依据!
2.本网站已经尽量避免“违禁词”,如果还有“极限化”用语,在此申明全部失效,不支持任何以“违禁词”为借口理由投诉本网站违反“广告法”来变相勒索,向厂家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
3.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网站进行更改或解答,谢谢亲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