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为助力培育生物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以引导医药产业良性竞争与差异化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和生物医药产业高地,
该措施提出畅通医药产品挂网服务、发挥多元支付方式激励作用、创新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机制、支持多层医疗健康服务消费、探索可追溯中药饮片价值支付、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激活医保数据要素价值、搭建长护智能辅具应用场景、推动医药产品“走出去”、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十项具体举措。
其中在发挥多元支付方式激励作用上,措施明确,对合理使用国家和省创新药械应用清单内产品的病例,各统筹区可按不高于2‰比例对其进行特例单议。推动商保创新药落地应用,全面落实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DRG支付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不纳入按病组(DRG)付费范围”的“三除外”机制,并将全部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在创新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机制方面,措施明确,在确保临床效果与安全的前提下,试点探索对人工智能、脑机接口、量子+医疗等创新技术的前瞻性立项。
在探索可追溯中药饮片价值支付方面,措施明确,依托省中药全链条追溯服务平台,以中药全链条追溯和分级评价为重要依据,小切口小范围探索对实现种、加、储、量全链条追溯优质中药饮片给予医保支付支持,允许按照普通饮片标准上浮一定比例支付,并探索建立除外支付激励机制,通过医保价值支付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溯源道地中药,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导向,提升道地药材的品牌价值与产业竞争力。
在推动医药产品“走出去”方面,措施明确,依托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宁波中东欧医药(集采)交易平台”,搭建企业与其他国家、部门间双向沟通桥梁,集中展示优质医药产品,拓展国际采购渠道,推动国产医药产品出海,促进双向贸易与产业协作,助力医药产业“走出去”战略实施。
在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明确,推进即时结算提质扩面,将“三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日结算”改革范围。持续提升直接结算质量与效率,确保集采品种和国谈药品直接结算率稳定保持100%,稳妥推动直接结算改革向非集采产品延伸。深化医保商保同步结算应用,推动目录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实现快速理赔和直接理赔,提升服务供给和效能等。
此次浙江出台的十 大举措将实现了民生保障与产业发展的同频共振。通过精准的政策激励、完善的服务保障、开放的发展格局,浙江将持续引导医药产业聚焦创新、深耕品质、拓展市场,加速培育生物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生命健康科创与产业高地,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健康保障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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