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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药企因生产销售劣药被罚上百万!

来源:制药网
2023/5/26 12:02:1437430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我国药品监管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国家正在不断加强药品、药械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在众多法规文件不断健全各地药品、药械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的背景下,已有不少企业因违规被公告处罚。5月24日,山东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山东京御堂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乳酶生片,被处罚合计1389766.00元。
 
  通知显示,山东京御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乳酶生片经检验【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为劣药。被没收不合格乳酶生片5659盒;
 
  没收违法所得3.7536万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乳酶生片货值金额(¥122930.00)十一倍的罚款135.223万元,罚没款合138.9766万元。
 
  据悉,今年还有多家企业也因生产、销售劣药受到重罚。如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麝珠明目滴眼液被处罚396万。处罚书显示,麝珠明目滴眼液(批号210602)“装量差异”检验项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YBZ12372004及药品补充申请通知书2021B00342规定,符合《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情形,被依法应当认定为劣药。
 
  4月27日,安徽省药监局消息,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生产销售劣药茯苓,罚没款共计21.1万元。而在此前的1月18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发布过一则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生产销售劣药,被罚款38万元的处罚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因生产劣药被罚巨款外,今年以来,还有大批药企因涉嫌垄断、存在虚构药品流向、环保等原因被重罚。其中,单笔罚款在百万元以上的已不在少数。
 
  例如,4月18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信息显示,福建某药企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虚构药品流向、计算机GSP系统所载明数据与实际不符、企业负责人未全面履行负责企业药品经营管理、销售部分药品时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人为修改温湿度监测数据等违法情形,被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155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4月1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信息显示,近日,该局对上海某药企与天津某药企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两家公司罚款合计5705.59万元。
 
  业内认为,医药企业频繁被罚,反映出的是政策对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渐完善与监管机构的坚决态度。药企应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持续守法合规经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才能实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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