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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梯度降价,388个药品撤网!

来源:制药网
2021/6/4 9:08:1037964
  【制药网 行业动态】6月2日,辽宁省发布了《关于公布并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辽宁)未中选品种梯度降价结果的通知》,通知显示,388个不符合梯度降价的药品于5月15日零时起暂停挂网采购。
 
  从名单来看,这388个被撤网的药品涉及71个品种、212家企业。其中,撤网多的品种包括替米沙坦片(40个)、注射用泮托拉唑钠(32个)、盐酸氨溴索注射液(30个)。值得一提的是,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和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这两个品种均为大品种,IQVIA数据显示,2019年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在中国销售额超40亿元,氨溴索用药金额超70亿元。
 
  另外,本次撤网涉及的212家企业,既包括赛诺菲、费森尤斯卡比等跨国药企,也包括豪森药业、正大天晴、齐鲁制药、扬子江等本土药企,其中扬子江和罗欣药业撤网药品均高达到10个。
 
  不符合梯度降价,就会被撤网。这一规定辽宁省早有明确,今年4月21日,辽宁省发布的《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45个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国采中选的45个品种中,已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其他未中选药品均需进行梯度降价。
 
  对于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需要根据价差实现梯度降价(以中选价托底)后方可继续挂网采购,对于其他仿制药,其采购价则需要低于国采同品种中选价方可继续挂网采购。
 
  而早在2019年3月8日,辽宁省就发布了《关于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选结果和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的通知》,业内推测此药品梯度降价规则是联动了上海市谈判时制定的梯度降价规则。
 
  按照上海市当时所制定的梯度降价规则,引导原研同步降价,其他过评价产品要进行价格限制;药事所设置红线鼓励企业进一步降价,与医疗机构议价。对应中选品种的价差倍数分别为10%、20%、30%,降级的基础为2017年上海挂网价。其中,如果有部分未中标品种在2018年已降价,将面临两个价格:或者是2018年上海的实际采购价,或者是2017年在“4+7”的低中标价——在二者比较低的价格上至少降低10%。此外,对于“非原研”同样设置了高限价:不得高于2017年和2018年上海低采购价格,也不能高于4+7城市的低中标价和原研降价后的价格。
 
  2019年10月份,辽宁省又公布了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的降价通知,要求两类药品梯度降价,一类是原研药、 参比制剂、 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141个品规),还有一类是其他仿制药(169个品规)。
 
  总的来看,辽宁省正持续推进药品的梯度降价工作,无论是中选药品,还是非中选产品都面临着降价的要求,尤其是未过评的药品,面临的降价要求可能会更高,这对于药企而言将是很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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