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日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正式发布,共有9条涉及医药领域的相关市场准入规定。其中第五项明确提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可见,网络售药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趋严。
网络销售处方药是公众长期关注的焦点。有的网友认为,网络销售处方药会带来安全隐患,包括无证经营、无资质的个人违法售药,假冒、伪劣产品违法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夸大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另外配送环节也有隐患。也有网友认为,“办法是死的,人可是活的”,不应该一棒子打死,网售处方药能够让百姓更快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应该对网售处方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给争议多年的网售处方药“定了调”: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处方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销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要求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规定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网络销售药品将坚持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例如网络销售的主体必须是取得许可证的实体企业,线下要有许可证,线上才能够卖药。网上销售药品,要遵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关于零售经营的要求。
考虑到网络销售药品的特殊性,网络销售的处方药有了更严格的要求,比如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能共享,确保处方的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此外,配送也必须要符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要求。
笔者了解到,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本一度被医药圈认为网售处方药被国家彻底开闸放开了,但从此次发布的文件规定来看,处方药的邮寄以及网络销售方式已经到了出台正式监管条例的时候,不再是简简单单的“线上线下要一致”。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日前举办的2019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有消息称,药监局正在研究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将允许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副巡视员徐胜敏表示,该监管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去年就已启动,并将从多方面进行规范,如将移动互联网上的药品销售纳入监管,包括微博、微信、QQ、手机APP等;网售药品的行为需符合药品GSP,过程严控。
总的来看,未来药品网络销售将会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用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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