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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带量采购正式落地,医药代表将重新转变角色

来源:中国制药网
2019/1/24 16:40:5740491
  【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目前,“4+7”带量采购已经正式进入落地阶段。其带来的较大影响就是中标产品大幅降价,平均降幅达52%,更高的降幅达96%。业内认为,在此背景下,仿制药企业与跨国药企行业格局将生变,而药企必须面对的现实是,政策持续深化将会挤掉药品进销的“水分”,把医药代表的利润空间压缩减小。
 
  1989年,医药代表这个从国外引进的职业在我国刚开始非常“吃香”,但进入90年代,医药代表开始“变味”,不少医药代表凭借其身份参与产品销售、药品统方、处理票款、商业贿赂、提供捐赠、误导用药、歪曲疗效、隐匿不良信息等与其工作无关的行为,造成医院行业不够规范,发展不合理,有损患者利益的情况。
 
  过去,医药代表从业活动主要是学术推广,技术咨询,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而今,专业的医药代表已经渐行渐远。医院禁止“医药代表”入内的呼声越来越大,药企也开始撤销医药代表队伍。
 
  例如,优时比中国区总经理吴昕曾表示,“过去的十二个月里,公司整个业务模式做了比较大的调整,我们已经没有医药代表这个职位了。”
 
  另外,2018年以来,跨国药企为降价保市场加剧大量裁员。例如,辉瑞曝出员工要减少2%的裁员计划;拜耳宣布出售部分业务,2021年前裁员约1.2万人;法国制药商赛诺菲计划2020年底前在法国裁员670人等。
 
  从原因来看,跨国药企裁员主要出于战略调整,更加注重细分领域;药企之间流行并购整合、产品线外包;节约成本,更投入到优势业务中去。
 
  从跨国药企裁员的对象来看,主要也是医药代表以及高失败率的新药研发部门人员等。
 
  除了药企、医院对医药代表作出拒绝态度以外,国家也先后发布文件规范医药代表行为。
 
  例如,2017年,《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国家食药监总局明确提出了对医药代表的“三禁止”:“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医药代表私下与医生接触,禁止医疗机构任何人向医药代表、药品生产经营等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2018年8月23日,九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推进实施《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环境,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公开其医药代表的备案信息。
 
  另外,随着 “4+7”带量采购的落地,药企将会在销售环节承压,进而进行成本控制,医药代表也将受到影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医药代表从此就要消失了呢?业内认为,医药代表这个职位可能会被替换,角色将进行转型升级,因为很多的新药和新技术还是需要医院代表来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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